本文制定了对汽车原装、组装和拼装等状态实施技术鉴定的一般通用作法,指导检验检疫系统对汽车原装、组装和拼装等状态实施技术鉴定工作。
指除了增添易于安装的部件(如后视镜或轮胎与轮辋总成)或进行小的精整作业(如补漆)外,不有必要进行制造作业就能完成预期的功能的车辆。
由汽车厂商自行开发、整体设计、研制定型,并由其自有或授权的汽车制造厂用成套零部件、总成,通过正规的加工、装配、检测等工艺手段,装配成的整车;并且这些零部件、总成是为装配特定整车而生产制造、采购的一致性较强的零部件、总成,主要总成在整车出厂后未经重新拆装过。
由具有合法组装权的组装厂按原产品设计所选定的CKD或SKD成套汽车散件,按正规组装工艺组装的原型车整车。
将全新的完整车辆拆解成零部件或总成后,经再次重新装配恢复到原车状况的车辆。
一个或一个以上主要零部件采用非原装车整体设计之零部件装成的整车,或者未采用为组装而生产制造、采购的一致性较强的零部件,而是由另行选购或配制的零部件装成的汽车。
将国产汽车目录上已登录车型的车辆铭牌、车标套用在原国外制造的机动车辆整车或重新组装的机动车辆上,这种车称。
批量鉴定汽车的抽样方案可与申请人协商确定,可从国际国内已有的抽样标准中选取合适的抽样方案,亦可采用简单的百分比抽样方案。
汽车鉴定的具体项目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做。以下为汽车技术鉴定的一般项目及要求。
有条件取得与待鉴定车相同或相似的汽车的,可采取了对比的方法,逐一对照进行检验确定。以下为正常的情况下的鉴定内容。
一般铭牌鉴定核查的主要内容为汽车厂牌、制造商、型号规格、发动机型号及编号、底盘号、整车重量、载重量(货车)、载客人数(客车)、出厂日期等。
对于采用国际通用的17位车辆识别码标记方式的待鉴定汽车,应将该车识别码与该车制造厂商的公布的VIN编码说明资料相对照,核对其VIN各对应编码是否一一相符;对于美国生产的汽车,还可通过计算VIN编码第九位校验码是否正确来判断该车VIN码的线发动机号和底盘号鉴定
大部分正规的汽车制造厂其发动机号和底盘号的标注都比较规范,除了一定要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之外,厂方或采用较特殊的字码打制,或采用专门的电脑刻字机刻制,或采取发动机型号加发动机号,底盘型号加底盘号的方式刻制,而且这些字码是标注在特定的平面上,成组字码排列整齐,刻制或打印的痕迹清晰,深度一致。尤其重要的是标注在发动机机体上的发动机号和标注在车架或车身上的底盘号应与该车铭牌上标注的发动机号、底盘号完全一致。
汽车各主要部件上往往有其特制的标记。专用部件上往往标注有部件号,而通用部件上往往标有制造厂商、国别等。常见标注制造厂商、国别的通用部件有:
发动机、变速器、轮胎、风挡和门窗玻璃、前后灯具、水箱、风扇电机、起动机、发电机、空调压缩机、雨刮器、制动真空助力器、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高压点火装置、ABS制动阀、消声器、蓄电池、传动皮带、传感器、继电器、化油器、燃油泵、电子燃油喷射装置、安全带、车用视听设备、橡胶管类、塑料盒件等。
整车外观鉴定主要为汽车的车标、厂标、商标、代码代号、品牌标记等是正规原装的还是简易的塑料胶贴或塑料制件等;车身外观品质是否平整规范;前后制动器轮毂内侧挡板下缘有无变形;表面油漆质量;车身及底盘表面有无喷蜡防锈;车窗上有无运输标记或整车检验合格标贴等内容。
主要为:仪器仪表、操纵机构、自动控制装置、报警显示装置等内容。如各灯具开关、仪表盘各仪表指示、车内各种电动控制装置,门锁、车窗、后视镜、天线、座椅、可调倾角的转向盘、空调器、雨刮器、收放音机等,重点检查它们的操控功能是不是正常,并将该车与原型车的内部设备设施逐一对比,看其是否一致或基本一致。
检查的主要部位有:发动机与车架连接处;发动机与变速箱连接处;变速箱与传动轴连接处;传动轴中间支承与车架连接处;前后桥与前后悬架连接处;前后悬架与车架连接处;前后减震器与车架连接处;发动机和消声器、水箱等与之相连接的相关部件的连接处;各电缆导线连接点和车身前部横梁与车架的连接处等,检查这些部位有无拆装痕迹和擦碰损伤痕迹。
随车物品鉴定一般来说包括随车工具、随车技术资料、备胎、附件等的鉴定。这些随车物品一般都有厂商标记,使用说明书上一般都注有印刷时间、地点以及版权归属等字样;原装车带有原装的随车物品,组装车一般是组装厂自行配制的随车物品,使用说明书往往采用组装厂的中文说明书或原车原版的影印件。
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废气排放、前照灯配光性能、车速表误差、侧滑、制动和噪声等。
其它鉴别判定的内容包括:受鉴定车有无CCIB安全认证标志;车内有无原装厂整车检验合格标贴或电脑检验卡、成品车发送票;玻璃窗上有无粘贴的运输标记;部分德国高级轿车行李舱内底部有无粘贴的该车电脑信息标贴;车身油漆有无更换色彩重新喷涂的痕迹;转向盘仪表板及操纵装置有无从右置改为左置的痕迹;车速里程表指示里程与该车实际行驶里程相不相符;车辆实际出厂年份的鉴定;车辆成新度的鉴定等。
鉴定结果的评定5.1评定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对检验中查到的各种现象进行由表及里、去伪存真的分析研究,从中找出关键的证据以及各种非正常现象之间的联系;
5.3综合以上鉴别判定的结果,对照本文的约定定义评定被鉴定车辆的属性,如实审慎地做出评定结论。
5.4如果对检验判定的过程中查到的事实及有关联的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后,仍不能按约定定义做出结论,在鉴定报告中列举事实现象即可。
鉴定过程中获得及形成的有关原始资料、文件(包括各种取证和现场记录)要整理齐全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责任编辑: )